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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5

世界日報:美國加州移民官勒索 華裔女可控政府

http://udn.com/NEWS/WORLD/WOR6/5828996.shtml

美國移民官勒索 華裔女可控政府

【世界日報╱編譯黃秀媛中心舊金山2日電】 2010.09.04 09:22 pm



聯邦上訴法庭2日裁定,指控一名美國移民聽證官以提供政治庇護勒索財色的兩名華人女子,可以控告美國政府。


舊金山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庭三名法官,以二票對一票裁定已受到制裁的移民官鮑爾(Thomas Powell)是以公務員身分行事,因此政府必須對他的行為負責。


另一名法官提出異議,表示鮑爾「好色而又自私的作為」與他的職責無關。


本案發生在2000年,當時持簽證到洛杉磯地區訪問的盧雪(譯音,Xue Lu)向美國申請庇護,宣稱她擔心因中國限制生育的政策而受到迫害。


她表示鮑爾在辦公室對她問話,然後要求到她的公寓會面。她說,鮑爾在公寓向她表示,她只要付錢給他,他可以幫忙,接著鮑爾企圖脫掉她的衣服。


盧雪說,她不肯就範,鮑爾就揚言要拒絕她的庇護申請,幾天後他真的這樣做。


盧雪把事情告訴她的律師,而這個律師的另一名客戶郝潔(譯音,Jie Hao)申請庇護的案子剛好也由鮑爾處理。鮑爾也要求郝潔私下會面,而她和律師與聯邦檢察官連絡,後者安排為郝潔配戴錄音器。


郝潔兩度與鮑爾會面,付給他2000元,並忍受他性騷擾。檢方隨後指控鮑爾向這兩名女子索賄,並違反盧潔的權利。鮑爾在2004年被定罪,獲判三年又九個月徒刑,而他在不久之後去世。


移民法庭後來拒絕盧潔的庇護要求,一旦目前的官司了結,她面對驅逐出境。自稱因信仰基督教在中國面對迫害的郝潔,則已獲得庇護並加入美國陸軍。


這兩名婦女提出告訴,宣稱她們的權利遭到侵害,也遭受精神痛苦,要求賠償。聯邦法官2008年駁回這項告訴,宣稱政府並未雇用鮑爾剝削申請庇護者,不能為他的罪行負責。


但是,上訴法庭以多數裁定,適用於本案的加州法律,規定雇主必須為員工各種不當舉止負責。

【2010/09/04 世界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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