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國外,抄襲別人的學術文章,是非常嚴重的事情。不像在台灣或者中國,只會被教授口頭警告,在西方國家,這樣的行為可以導致退學。
newresearch.wikispaces.com/file/view/慎防瓢竊罪名.doc
慎防瓢竊罪名: 談中文母語留學生的英文寫作
解志強
英國思灣西大學
c-c.shei@swansea.ac.uk
前言
中國人由於文化習慣的不同,對於瓢竊行為(plagiarism)的認知,和西洋人有很大差異.當一個台灣留學生來到英國留學的時候,會因為此項認知差異而產生很大困擾,輕則導致與老師之間的緊張關係,重則受到正式校規處罰,導致重修甚至退學.另一方面,英美學界又很重視參考及引用前人的文獻,在學生的論文報告當中,如果完全沒有引用文獻,會有井底之蛙及重新發明輪子(reinventing the wheel)的嫌疑.因此,如何學會西式引用的規則,拿捏引用及創新的分寸,是一個中文母語留學生的必要課題.
本文擬以筆者最近在英國思灣西大學評閱中國學生的英文報告為基礎,討論西洋學界對於瓢竊的看法,中國學生容易犯的疑似瓢竊行為,以及世界上對於文章所有權看法的可能趨勢.除了對中文母語留學生提出英文寫作的建議之外,作者對文化層面的中西差異,以及文章所有權的問題,也發表一點見解.最終的目的,希望能對有志於留學英美的學生有所幫助,也希望提供國內的英文作文老師一些思考空間.附帶的,或許能鼓勵跨學界學者對於文章所有權的問題,一起來重新檢討.
瓢竊的認知差異
現代西方文化非常重視智慧財產權,而文章所有權是其中之一.凡是學術著作需要引用到前人著作或思想者,按習慣均需要在文章中註明出處,並且對於如何註明,英美學術界訂有極為繁瑣的引用規則.引用前人的著作時,如果是逐字引用,照例必須要加上雙引號(“”)且註明引用書籍或文章及頁數,如果是換句陳述(paraphrasing)或取汲前人思想,則不需有任何標點標示,但需要在適當的地方註明文段思想的源頭.而在文章的最後面,還需要按照不同的學術機構規定格式,列出引用的參考書目.這是為了方便西方讀者按圖索驥,可以根據書目的指向自行前去閱讀原作,一方面可以更詳細的了解原著作精髓,一方面也能根據原作形成自己的意見,避免被單一作者牽著鼻子走.
至於中國學術界的習慣,受過西式教育的現代學者,大部分能夠按照英美的遊戲規則,努力創作,恰當引用.但是尚未出國留學過的中文母語學生,如果未在大學或研究所階段受過西式英文寫作訓練,則很容易根據中文母語文化的寫作習慣,破壞到西方文化的文章引用規則,而被視為瓢竊,不可不慎.
中國人向來重視祖先資產,在傳統學術資源方面,如論語,唐詩,老莊思想等,仍經常被提及和引用.不過中國人的引用習慣和西方人有很大不同.中國人引用先人詞句,並不強調註明出處,並且常將借用詞句融入文中,不留痕跡,如下例:
魏海敏看書充分表現「摩羯座」人的特質,她說,看書就像交朋友,友直友諒友多聞,她希望自己在有限的時間裡「看的每一本書都是有作用、有目標的」。 [1]
當然,像「友直友諒友多聞」這種古人詞句,我們可以辯稱是普通知識(common knowledge),這是不需要引用的.不過問題的癥結在於普通知識的界線很難劃分,而以中國人寬容馬虎的個性,常會有意無意將這種習慣無限延伸,而觸犯到西方文章著作權規定.尤其是留學英美的中國學生,在強大的功課壓力和語言能力限制下,再加上網路資源黏貼容易,經常就會以中文的習慣作出西方人認為是瓢竊的行為.
英國大學瓢竊案例
學生的瓢竊行為可大致分為惡性剽竊(blatant plagiarism)與偶發性瓢竊(casual plagiarism)兩種.前者為幾乎整篇抄襲,企圖蒙混過關.後者則文章主要由自己構思寫作,只是參雜程度不一的抄襲成分.我來英國短短一年,就曾參與某大學兩個中國留學生惡性瓢竊案例.這兩位同學一則挪用過去學生的作業來充數,一則全篇轉用網路上的文章.這第二種情形,我在台灣的大學任教時就領教過.在台灣因為老師普遍心軟,可能以不及格或糾正後重交處置,很少進入行政程序,但是這種行為在是非分明的英國則是“死棋”.
英國大學對於瓢竊和其他考試作弊行為,如代考(impersonating)等,通常稱之為「不正當手段」(unfair practice).這些作弊行為被發現後,任教老師會先會同系主任約談學生,做筆錄.呈報學校後,校方當局會指派三位左右的教授組成「審判委員會」(panel),在若干時日後,邀請涉案學生前來舉行聽證及判決.會中學校會有一名考試委員(exam officer)擔任「檢方」,對審判委員會提出種種學生涉案的指證.檢方通常也會要求傳喚任課老師擔任「證人」.至於被控的學生,也會有機會提出辯解,及交叉詢問證人.歷經一番苦等後,對於涉案嚴重的學生,通常會判定該科目零分.根據不同的課程規定,可能導致學生必須休學,本年度所有的學分均不計,明年再來.這一點,求學習慣不好的本國學生,必須警惕.
雖然無意瓢竊,但是如果引用習慣不佳,也容易落入作弊的嫌疑,碰到嚴格不近人情的老師,一樣可以被正式起訴,導致該科目零分的悲慘後果.前文提到過,西方學者做學問強調踩著前人的肩膀前進,關在象牙塔裡思考而不問世事的做法是違反常規的.因此,在練習寫作論文的時候,對學生的期望是要廣泛閱讀,旁徵博引.但是,學生並不像學者那樣,可以自由遊走於創作與引用之間.尤其是中國學生,在文化習慣的影響之下,容易存著僥倖或馬虎的心態而引用失當,不慎觸法.我以自己的中國大陸留學生為例,一位學生的作業寫著:
(1) 學生文段
The source text, a professional computing text, should be translated into the target language with the help of TRADOS 6.5 Translator’s Workbench and MultiTerm IX. TRADOS 6.5 is one of the world’s most popular computer assisted translation tools, with the latest functional enhancements, in one comprehensive, convenient and cost-effective software package. With Translator’s Workbench and MultiTerm IX, the two main TRADOS components, translators can increase their productivity of translation and complete projects faster, analyze files to quote translation assignments, avoid ever having to translate the same sentence twice and also ensure consistency at the term, phrase and sentence level. Although I encountered several problems during the process of using TRADOS, I made the most efficient use as I can and recognized all the features offered by the TRADOS software.
在這段文字當中,有兩個由我劃底線的部分,分別是抄襲自兩個不同網頁的以下兩段文字:
(2) 抄襲原文一
With TRADOS 6.5 Freelance, you get all of the world's most popular computer-assisted translation (CAT) tools with the latest functional enhancements, in one comprehensive package. [2]
(3) 抄襲原文二
• Increase your productivity and complete jobs faster
• Analyze files to quote your translation assignments
• Avoid ever having to translate the same sentence twice
• Ensure consistency at the term and sentence level! [3]
由此可見,學生的文段(1),除了頭尾串場之外,內容幾乎全都是抄襲而來,並且沒有標示來源.這種現象被人發現後,如軍人犯錯一樣,事情可大可小.本例中的兩位評分老師並沒有特別追究瓢竊行為,只是根據學生報告內容優劣打分.(結果仍是不及格,因內容多不協調,表達困頓,漏洞百出).
在上例中,學生要將外來資訊引入文章,正確做法有兩個: 其一,學生可以利用雙引號引進原文,再註明出處.其二,學生可以使用換句技巧重寫,同樣也要註明原文出處.如(4),(5)劃底線部分所示(以(1)的第一抄襲來源為例):
(4) 引號加出處
The source text, a professional computing text, should be translated into the target language with the help of TRADOS 6.5 Translator’s Workbench and MultiTerm IX. According to TRADOS publicity material, they offer “all of the world's most popular computer-assisted translation (CAT) tools with the latest functional enhancements, in one comprehensive package”. (TRADOS 6.5 Freelance Edition, n.d.) [4]
(5) 換句加出處
The source text, a professional computing text, should be translated into the target language with the help of TRADOS 6.5 Translator’s Workbench and MultiTerm IX. According to TRADOS publicity material, this software adopts the most popular tools for computer-assisted translation (CAT), with its functionality enhanced by the latest technology and all features incorporated in one package. (TRADOS 6.5 Freelance Edition, n.d.)
至於老師如何發現及確認學生的抄襲行為呢?在下節中我們提到網路和軟體科技在防止瓢竊方面的應用.
防瓢竊專用軟體
以生澀外語寫作的學生,突然在報告中插入一段很生動流利的文句,是很容易被老師察覺的.但是初步的懷疑,還要經過查詢和驗證.如果無法查到抄襲的源頭,在未來的審判中,就無法很令人信服的對學生被告做出判決.因此,對於學術機構來講,獲得證據和了解事實同樣重要.
老師在懷疑學生作業可能抄襲自網路時,可以就學生文段中的部分文字,轉貼到網頁搜索引擎如Google [5]上,如果確實抄襲自公眾可以參閱的網頁,很容易就可以查出,讀者不妨實驗將(1)中的兩個劃線句子分別轉貼到Google中,在查得的網頁列表上,可以看到學生抄襲的來源網頁也在其中).
在我的中國大陸留學生一次作業裡,也發現多位同學內容有部份雷同的問題,這也算是不當行為的一種.針對此種不當合作的情形,有相互比較文件的軟體可以使用,例如美國維琪尼亞大學教授所發展的WCopyfind軟體 [6].可以讓老師比較當次學生所繳交的作業,也可以同時比較本次作業和老師所蒐集的歷代學生作業或其他文獻.比對後系統會列出相似的程度,並將相似的內容並列供老師參考.
目前最高階的打擊瓢竊軟體為商業公司所經營,類似遠距教學平台的作業繳交系統.此種系統包涵前文所提的網路比對和系統內比對兩種功能都有,並且涵蓋範圍更大.除了公眾可以瀏覽的網頁外,據稱,此種系統也掌握有密碼保護的電子資源,例如各種電子期刊,電子書等等.當學生繳交作業到系統後,系統就進行各種比對,而後產生一個「原創性報告」(originality report),存留在系統內,讓老師登入平台後,和學生作業一併下載參閱,觀看是否有抄襲情形.目前提供此種服務的廠商有Turnitin, MyDropBox, JISC Plagiarism Service等等(請在Google中輸入各名稱即可查到相關網址).
近年來因為中國大陸留學生大量湧入英國,各種對於英國學界而言前所未見的瓢竊問題也逐漸浮現.很自然的,反瓢竊軟體的評估和採納,也逐漸風行.以中文為母語的學生,必須注意到這個趨勢,審慎因應.再者,台灣和大陸的英語教學界,也應該針對此問題設計英文作文課程,讓未來的英美留學生能夠預先習慣西式的引用規則.
英文作文教學
引用文句是一門很大的學問,需要專文來探討.引用得當就像畫龍點睛,效果神奇.引用不當的話,就如同整型失敗的病人,東一塊,西一塊,還要接受校規的處罰.本文旨在提醒本地學子及教師注意有關瓢竊的問題,至於有關引用及換句的完整技巧,請參考其他專文 [7].
美國學者Howard (1995)提出patchwriting (拼湊寫作)的概念,其中值得我們注意的是Howard的一個主張:她認為學生之所以不會換句,而部分抄襲原作的文字或結構,主要是因為學生的外語能力不足,無法了解原文.的確,如果對原文一知半解,就很難用自己的語句加以詮釋.因此,雖然學生有列出原作者,但是在沒有引號的情況下,仍大致採用原作者的詞句與結構,以傳統的眼光來看,這仍然是不當的行為.雖然Howard主張拼湊寫作不應該被認為是惡意抄襲,不過,就英語教學者的眼光來看,這仍是一個令人遺憾的落差.正當的作法,要不就是使用引號,要不就是反芻原文後,用自己的話說出來.這當中也牽涉到摘要(summarising)的技巧,值得深入探討.例如,Yamada(2003)主張教導學生以推論程序(inferential processes)來了解及推演原文,再以學生自己的眼光改寫,是一個很好的教學研究方向.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過度引用,剛開始學習西式論文寫作的學生,往往大篇幅引用原作,有時完全掩蓋了學生自己的聲音.有一次一位大陸學生在交作業前請我過目.我發現該篇報告中引用太多,每個段落大約均有一半篇幅是引用,有時長達十幾行,雖然都註明了原作者及使用雙引號,但是引用的內容佔了全文一大半.我建議學生應該儘量使用自己的語句重寫.因為這科作業我是第二批閱者(second marker) [8],後來第一批閱者(即任課老師)將該學生作業轉給我時,面色凝重的說,有嚴重的瓢竊行為發生了.我一看該學生重寫後的作業,也大吃一驚.原來學生並未按照我所建議的重寫,反而把引號和原文資訊都去掉了!演變成不當抄襲的案件.該教授原本要追究此事,後來經我提出學生原作及我當時的建議才釋懷,只針對學生的作業內容評分了事.本例說明了引用和改寫是多麼難以處理的一件事.
目前國內只有外語相關科系必須學習英文作文,其他科系的學生必修的只有大一英文.這對於將來準備要出國留學的理工法商及其他文科學生來講,是很不足的一個做法.我建議國內外文系或語言中心,應該廣開學術英語寫作課程,在課程中除了教導西式論文寫作技巧外,最重要的,應強調瓢竊在西方文化當中的嚴重性,如何正確的引用,如何技巧的換句,以及如何摘要重述別人的思想.
文章版權新思維
其實西方對於版權的保護觀念,是近幾百年來的事,並非自古就有.相對的,中國人智慧財產“共用”的觀念,也並非一無是處.大部分版權的主張和擁有者,都是商業團體.或許研究和創作者本身,並沒有那麼急於保護版權.再者,太陽底下無新鮮事.有多少人敢說他的文章或軟體都是自己發明,完全沒受到別人影響?那麼,文章的結構是那裡學來的?寫程式的C語言又是誰發明的?在語言學上,杭士基(Chomsky)的語言衍生理論逐漸不風行,越來越多人研究語言的慣例性(idiomaticity),知道其實語言裡面有很多習慣性的片語和語句.在日常生活裡面,至少有一半說的都是普遍常用的語言,自創的語言成分很少(見Wilks 2004).
隨著網路資訊的普及,著作權的觀念也在持續演化.Dyson (1995)發表一個令人耳目一新的見解.她認為在未來的網路商業模式當中,資訊的創作將演變為免費贈與居多,而有利可圖的部分,不在於創作成品(例如電腦軟體),而在於經由創作內容所產生的後繼效益與所建立的人際關係(例如網路人員培訓,專案研發合約等).由此可見,資訊的加工,資訊的轉型,至少和資訊創作同等重要.套用在學術界上,我們可以主張,中國式的文字自由取用模式,其實並沒有邏輯上的錯誤.只要不是惡意的瓢竊,只要後繼者有添加創作的成分,那麼,是否真的需要像西方那麼繁瑣的記載來源,的確值得認真的探討.尤其是在學生學習的過程當中,過度講求引用文章的繁文縟節,是否反而會扼殺了其創新的契機和思路?話雖如此,在西方思維再度改變以前,著作權仍然大部分人奉行的主流.或許,我們只可在心中留下一個融合中國老祖宗智慧與西人創作能力的契機.
結論
在筆者所參與的幾個不當行為審判案件當中,有兩位大陸留學生的反應令人印象深刻.其中一位碩士班學生在瓢竊去年同學的作業被發現後,一直玩弄手法,找藉口,放“證據”,聲稱該篇作業是別人為了陷害他而去交的.他自己的作業還在電腦裡面,幾次email給老師(當然,老師都沒收到,也沒准學生用email交作業)等等.另一位大學先修班的學生請人代考,事後被比對筆跡發現時,也同樣宣稱他當時臥病在床,完全不知有誰會冒名代考.該學生甚至還指控校方監考不力,還倒過來迫害無辜學生云云.令人為之瞠目結舌.這些,與洋人老師常對我抱怨,為什麼中國學生老是有祖父母可以去世(以藉此退課程退學費),似乎有異曲同工之妙.雖然中國人有自己的生活哲學,不過,對於志在英美學位的中國學生,還是按照西方的遊戲規則來玩的好.
西方人講究公平,誠實,社會性強,堪稱為著重地域的平面式思維.中國人講究家庭,祖先和後裔,可說是跨時間直線式的思維.相較之下,中國人較會取汲於社會,用之於家庭 [9].西方人則重視社會規則與團體意識,對親人感情較能取捨.筆者有一位同事,前一陣子老母重病看似即將往生,有一次見面問起,她答曰因為估計老母即將過世,本來已經訂好中歐旅遊行程,結果老母“竟然沒死”,並且日益康復,害她不得不取消行程,言下頗有“惋惜”之意.相對的,英國人如果看到你拿一張白紙回家私用,會覺得很不可思議,認為你是異類.至於犯錯的人,例如前例所指的中國學生,如果能按照西方習慣,勇敢認錯,說明理由,請求原諒,反而會獲得較輕的處置.中國學生要來西方取經,最根本的方法,還是入境隨俗,有樣學樣.而留在國內的英語教學工作者,除了教導語言外,還肩負著詮釋英語文化的責任.
參考文獻
Dyson, Esther. (1995) Intellectual Value. Wired 3, 136-141. http://www.wired.com/wired/archive/3.07/dyson.html.
Howard, Rebecca M. (1995) Plagiarisms, authorships, and the academic death
penalty. College English 57, 788-805.
Wilks, Yorick. (2004) On the Ownership of text. Computers and the Humanities. 38, 115-127.
Yamada, Kyoko. (2003) What prevents ESL/EFL writers from avoiding plagiarism?: Analysis of 10 North-American college websites. System. 31(2), 247-258.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