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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0

[日本]原本一般永住者衹有申請再入國許可時才需要去入國管理局,但是新的在留卡制度規定了7年更新時期,而且入管不予通知,極易造成當事人因疏忽而遺忘,由此導致取消在留資格

第一篇原文網址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20709/7272860.html


第二篇原文網址
http://news.cnyes.com/Content/20120709/KFLI8STSARTAI.shtml?c=detail

(省略)

熟悉在日外國人法律問題的日本律師古谷武志說,原本使用的“外國人登陸證”,即使是短期滯留或非法滯留的外國人也可以申請到。但更換“外國人在留卡”的新制度,可能導致更多的外國人明確成為非法滯留者。

新政策也具有相對積極的一面,比如對在留資格為“技術”或者“人文知識、國際業務”類的外國人,將簽證期限最長延長到5年。“留學”資格的最長簽證期間為四年零三個月。


第三篇原文網址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japan.xinhuanet.com/jpnews/2012-07/10/c_131704806_3.htm

(省略)

依照外國人登錄制度,市區町村政府向外國人登錄證持有者提供基本醫療、教育等服務,即便非法居留者,也能獲得最低限度的行政服務。非法居留者擔心,新法實施後,再也無法獲得這些基本服務。

  日本政府說,非法居留者將繼續獲得公共服務。但是,民意調查顯示,一些市區町村政府說,如果非法居留者不按照新規定登記,它們可能無力提供這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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