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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7

三十歲前換三份工作,每份做兩年,看起來「既有工作經歷且穩定性高」,象徵有彈性、有歷練,但抗壓性高、流動率低,足以讓企業信賴而願意錄用。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KBlogArticle.aspx?ID=6276&path=h&pnumber=2

在三十歲前確立志向,三十歲之後就不要再這麼頻繁換工作,而要往下紮根,給自己一個堅固的立足之地。

對於上門應徵的求職者,企業主在意的是工作經歷,愈多愈好,可是對於自己家的員工,則希望流動率愈低愈好。可是,工作經歷與流動率本來就互相衝突牴觸,無法兩全其美,總有公司比較不幸,是專門培養跳槽人才的搖籃。

相對的,站在二十幾歲的職場新鮮人立場來看,如果畢業後一直待在同一家公司不動,十年後才要換工作,很可能就會輸在「工作經歷不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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