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不好的代辦處不僅無法讓學生打從心底對學校有興趣,並會讓學生對這間學校有錯誤印象,甚至為了滿足招聘配額,誤導學生選擇不適合的學校。
2.海外招生代辦機構不得故意提供偽造或是會令人誤解的學生學業成績、準備資料及財力證明。代辦機構必須確認這些陳述的計畫短文和內容,都是學生親自撰寫的。
原文網址
http://epaper.edu.tw/windows.aspx?windows_sn=9033
駐波士頓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文化組
美國招攬海外學生代辦處認證將更嚴謹
12/01/2011 高教紀事報 492期 2011-12-22
根據美國國際招生協會(American International Recruitment Council, AIRC)提出的標準規範,海外招生代辦處必須將他們所合作的包商資訊更加透明化,並應該要禁止代辦處從留學生的獎助學金收取回扣。
美國國際招生協會成立的目的,是專門針對有營利性的招生代辦處進行認證與設立規範,而這是協會成立三年以來,首次針對其設定的規範標準進行檢討。該協會也要求成員針對違反標準的認證代辦處提出新的、正式的申訴管道建言。(註:AIRC成員架構: Institutional-大專院校, Agency-代辦單位, Pathway-學分制教育單位, Affiliate- 附屬機構; 包括海外代辦處和相關的美國大專院校。)
成員們必須在十二月中旬前提供意見,美國國際招生協會董事會將於明(2012)年初投票決定接受或修改這些提議。自從該協會(AIRC)首度具體規劃出對代辦處的標準跟認證要求,包括明定代辦處營運發展、經營管理、經營透明化及他們對美國教育系統的認知,每位留學生究竟要付多少酬傭金給代辦處的這項爭論,越見激烈。隨著越來越多的學院前往海外招生,使得區分這些營利代辦處的道德標準也日趨重要。
今(2011)年初,全國學院招生諮詢協會(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College Admission Counseling)考慮要禁止委託採用酬傭金制度的代辦處,因為如此一來,會扭曲本是為了鼓勵學生努力學習的原意。評論家擔心,不好的代辦處不僅無法讓學生打從心底對學校有興趣,並會讓學生對這間學校有錯誤印象,甚至為了滿足招聘配額,誤導學生選擇不適合的學校。
然而,美國國際招生協會與其盟友一致認為保障學生最好的辦法,是去認證及培養具有道德觀念的招生代辦處。他們指出,這樣的觀念,特別是在東亞地區,已經相當普遍。雖然新聞上都已經在播報代辦處不當行為的例子(如偽造錄取資料或向有獎學金的學生收取回扣),美國國際招生協會的執行主任約翰˙德普雷(John Deupree) 表示,擬議的修訂條文並不會對已在認證程序中的機構,所遇到的特定問題做回應。(該組織已核准了42個招生機構。)
更多的擬議修正條文
建議修正的條文除了「代理人不得向學生收取額外獎助學金回扣。」外,最值得一提的是,在修法變更中,有一個必要條件即?海外招生代辦機構不得故意提供偽造或是會令人誤解的學生學業成績、準備資料及財力證明。?代辦機構必須確認這些陳述的計畫短文和內容,都是學生親自撰寫的。
一直以來,美國國際招生協會都已要求代辦處提供申請學校的合法文件,然而修訂條文中,會更詳細地闡述其中的細節。另外,也會明確規定與代辦處合作的附屬機關,一樣要遵守標準,這些附屬關係也都會充份詳細地編列於認證申請的說明中。第三個擬議修正案則釐清下列要點,也就是代辦處無論在組織上、業務上及法律結構上有任何變化,都必須要向協會提出報告。
雖然德普雷執行主任所謂的擬議修訂,目前大多尚未執行,唯一有具體修訂完成的規定,是代辦處只能與美國認證機構所認證合格的大專院校合作。而所謂美國認證機構的定義,會加以明確立意,這些認證的檢定必須由美國教育部(the 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或高等教育認證委員會(the Council for Higher Education Accreditation)認證,這也回應了今年年初的爭議-外國學生被騙進入經由未認證或假認證的野雞學院就讀。
美國國際招生協會也要求成員考量設立完善的投訴制度,提供完善的申訴管道,讓合法的代辦處得以伸張違法行為,而周全的投訴制度下將包括深入調查、罰則懲判和申訴程序。(目前已經有一個針對認證過程的投訴標準流程,如遇指控事由時可依據的程序。)
協會也和成員們分享規畫中的「最佳實踐準則」構想,這準則將提供給運用代辦處海外招生的大專院校及學分班(例如社區學院,學生可以先修學分以預備進入正式大學。)參考的自願性標準。德普雷執行主任說: ?雖然這制度標準只適用於被(該協會)認證的機構,但這實踐原則進而證明代辦處與認證合格的大專院校之間,在國際招生方面,是一個互助夥伴關係。? 這些願意遵守實踐準則的學院將承諾在國際招生及宣傳活動上符合最高道德標準,為外國學生提供最佳支援服務,並且針對海外代辦處設置完整明確的政策。
譯者: Cynthia K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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