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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韓國臺北代表部文化組
南韓教科部公布外籍生招收管理評鑑績優績劣校院名單
韓國教育科學技術部2011年12月29日網頁 495期 2012-01-12
去(2011)年12月27日,南韓教育科學技術部公告大專校院「招收管理外國留學生」評鑑結果,17所大專校院不合格,將於明(2012)年3月起,停止對其所招收的外國留學生核發入境簽證一年,一年後,視學校改善情形再議;另有10所大專校院,外國留學生招收與管理作法最優,值得其他校院效法。
這項評鑑是去年9、10月間實施,對象為全南韓四年制大學201所與二、三年制專科學校146所,合計347所。評鑑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書面審查,第二階段派員到校實地查訪。
書面審查項目8個:(1)所聘用外籍教師佔全校教師比率、(2)派赴外國大學校院短期交換修習人數、(3)接受外國校院學生前來短期交換修習人數、(4)招收外國留學生人數、(5)外國留學生入學後輟學人數、(6)所收外國留學生國籍多元性、(7)與招收外國留學生有關的學校財政健全程度(如提供外國留學生獎學金或減免其學雜費人數、金額比率...等)、(8)提供外國留學生宿舍比率。其中「接受外國校院學生前來短期交換修習人數」乙項,不適用於評量專科學校。
自上述書面審查結果,評選出表現最優與最劣兩群組校院;去年10月中旬到12月中旬,再派員赴各該校院作實地觀察、比對、衡量。
實地查訪時的評量項目及配分:(1)外國留學生「招收與甄選」佔百分之25,包括有無訂定入學資格、招生與甄選方式、入學程序、是否以浮濫招收外國留學生以彌補學校經費的不足、招生缺失改善的可能性;(2)外國留學生「生活管理」機制佔百分之20,包括學生資料登錄、輟學率、有無向法務部通報、提供醫療保險、宿舍管理、設置專人提供服務;(3)「課業輔導」佔百分之35,包括有無訂定學則、缺課情形、成績登錄分析、課業學習指導;(4)輔導支援體系佔百分之20,包括有無設諮商輔導中心、提供韓語教學、及其他支援措施。
評鑑結果,選出對外國留學生招收管理作法最優的大專校院10所、最劣的大專校院17所、限期改善的大專校院7所、待觀察指導的大專校院12所。
對外國留學生招收管理最優的10所大專校院分別是漢陽大學、延世大學及其分校、梨花女子大學、西江大學、首爾國立大學、慶熙大學、高麗大學、東洋未來學院、仁荷工業專科學校。未來ㄧ年內,南韓政府將對進入這10所大專校院就讀的外國留學生申請入境簽證或居停留延期加簽時均簡化其手續、縮短其作業時程;一年內經再次評鑑仍獲最優評鑑結果的校院,未來三年內,均核給該校院外國留學生出入境及居停留簽證便捷服務。
被評為對外國留學生招收管理最劣的17所大專校院分別是韓民大學、漢城大學、大邱藝術大學、祥明大學天安校區、崇實大學、誠信女子大學、明新大學、東亞仁濟專科學校、釜山藝術專科學校、舟城專科學校、松源專科學校、忠清專科學校、光陽保健專科學校、松湖專科學校、韓榮專科學校、嶺南外國語專科學校、成和專科學校;這些學校2012年不得招收外國留學生。
被評最優事證舉例:外國留學生輟學率百分之5以下、在外國設招生聯絡處、積極設法招收優秀外國留學生入學、在外國交流合作校院開設韓語教學課程、定期對外國留學生實施生活與課業滿意度問卷調查、依外國留學生需求提供必要服務、斟酌外國留學生韓語程度指導其修課及學分數、與外國政府或學校簽署輔導留學生合作計畫、與外國駐韓使領館密切聯繫以提供外國留學生所需協助、給予外國留學生畢業後就業輔導...等。
被評最劣事證舉例:任意浮濫招收外國留學生、所招收外國留學生課業程度低學習能力差、以大量招收外國留學生彌補學校財源短絀、外國留學生輟學率高、非法打工人數多、行方不明與逾期居留者多、對外國留學生課業學習情形及行為表現不聞不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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