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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蒙特利公園市的新移民趙先生來美已經10年,雖然“庇護”的身份已經拿到,但是按照不成文的規定他這種“受迫害”的人是不可以回國的。“我倒是聽說過轉道回國的辦法,但我覺得不靠譜的是要辦另一本假護照,我這輩子從來不做違法的事。可是10年了我一次都沒有回過國,80多歲的老母在電話上說,再不回國明年可能就見不著了。”說到這,趙先生潸然淚下。
被房貸壓得喘不過氣來的聖蓋博居民張先生更是沒錢“衣錦還鄉”。“就是為了這個‘錦’字,我打腫臉充胖子,貸款買了一棟房子,本以為可以回國炫耀一番,可是房貸危機讓我的美國夢徹底破碎了。為了還貸我現在過的是拆東墻補西墻的日子,幸虧國內做生意的父母能貼補我一些,不然我那房子真的要被法拍了。”眼看就要過年了,生活上捉襟見肘的張先生不僅沒錢回國探親,更沒臉去見借錢給他的白發老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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