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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幼稚粗俗」 英法難得同一國
‧約瑟夫.艾普斯坦 2011/03/17
儘管英國人和法國人之間有各種各樣的爭執,但也擁有很多特殊的共同看法,其中一個就是他們始終一致地認為美國人幼稚、粗俗和絕對的糟糕。
【前言】
這是一部對美國勢利文化極盡調侃、諷刺的辛辣之作,透過艾普斯坦閱盡人情世故後的另類眼光,真實地描繪出人性天生勢利的一面。每個人的內心深處都潛伏著功成名就的渴望,並堅信自己確有過人之處。
「美國人幼稚粗俗」 英法難得同一國
說到勢利,英國人比其他國家的人更老練。猶如哥白尼體系,英國人把自己看做哥白尼體系中的太陽,整個地球都應該圍繞他們而轉動。「大霧截斷了大陸」,這是著名的英國報紙的大字標題,把不列顛島直接稱為大陸。自然,事實是正好相反的,大陸在海峽的那邊而不是在這裡。英國人有嚴格的分級制度,那比其他制度存在更長的時間。英國作家帕特.巴克在《鬼魂路》(The Ghost Road)一書中描述道:「錯綜複雜得令人害怕的英國分級制度在你面前展開,在沒有掌握之前,你不能在斯卡布羅的任何地方散步。」如果誰要在這個社會的海洋飄蕩,就得好好學一學殘酷的等級區分和這個等級制度,那是與生俱來的。《童年》(First Childhood)是伯納斯男爵自傳中的第一卷,其中描寫道:「從第一天上學起,就必須練習熟練地在應該順從的人、應該平等對待的人、看起來地位較低的人,和可以冷落欺負的人之間做出判斷。」法國人在這方面儘管有時不那麼明顯,但卻可能是更殘酷的,普魯斯特對此做了很好的描述。
毫無疑問,法國人的重大惡習就是極度強調品味,以及根據對品味的追求來判斷一個人。也許這要歸因於法國在戰爭中一直都很糟糕的表現。但是米西亞.塞特注意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在法國人當中,「巧妙的侮辱取代了華麗堂皇的恭維」。自然,他們對不能使用法語的人極其生氣。英國人一直都是透過對語言的使用,來衡量其使用者的身分,判斷使用者的出身和粗俗品味,並以此展開攻擊(據說,在今天的美國,使用標準、正確的英語,日益成為顯示中上和更高階層的社會地位之可靠指標)。但是,儘管英國人和法國人之間有各種各樣的爭執,但也擁有很多特殊的共同看法,其中一個就是他們始終一致地認為美國人幼稚、粗俗和絕對的糟糕。
相反,在美國電影中,純粹的勢利眼通常是英國人,或是親英色彩和情結很強的美國人。在我青年時代出品的美國電影中,勢利眼的角色常常是由克里夫頓.韋布或喬治.桑德斯扮演,其中,歐洲大陸勢利眼更多時候是由阿多夫.門瓊扮演。這些人物形象都是書呆子和無賴,他們裝模作樣,沒有生氣,冷酷、好炫耀、傲慢,對他人不屑一顧。
當崇拜英國文化的勢利眼在大眾文化中被嘲笑的時候,在被認為是有教養的人當中,崇拜英國文化是一件嚴肅的事。在學術界,像哈佛大學英語系的巴內特.溫德爾(Barrett Wendell)教授,提出只有祖籍是英國的學生才適合學習英國文學,這給崇拜英國文化的現象帶來了不好的名聲。在採取崇英的觀點方面,採用比克里夫頓.韋布、喬治.桑德斯或是巴內特.溫德爾更從容、柔和的方式,會更容易為人所接受一點。偏愛義大利的風尚這件事來得稍遲一些,伯納德.貝倫森(Bernard Berenson)和喬治.桑塔亞納是這類人的早期代表。但是,儘管他們兩人都喜愛義大利,他們卻沒有試圖仿效義大利的上流社會。可能除了時尚界以外,義大利人的脾氣和勢利似乎是對立的。威瑪時期的德國風尚,對於在兩性關係上喜歡冒險的英語世界中的人來說是有吸引力的,但因為希特勒的緣故,詩人奧登和瑞德.賈雷爾在文化上的影響力不是那麼強烈了。
喜愛英國和喜愛法國的美國人,往往是比自己的同胞更有自我意識的男女。他們認為自己屬於一個更廣大的世界,在那裡,英國的傳統或者是法國的文化,比在美國扮演著更重要的角色。和歐洲人結婚的美國人,常把屬於一個更寬廣世界的這一嚮往,提升到一個更高的層次,甚至人住在美國,但常常給自己冠上半個歐洲人的身份。我的經歷發現,這種人當中的大多數只不過在做一種瞧不起同胞的小動作。
崇拜英國帶來的影響可以在美國的很多機構看到,像首當其衝的東部寄宿學校和大學,不論其機構設置還是建築風格,都直接以英國的為模型。一些美國的習俗,像維吉尼亞州的變裝獵狐活動就來自英國,但簡直就比英國人更道地。美國的大城市都有法語聯盟(Alliance Francaise)的分支,教授法語並且填鴨式地灌輸法國文化;在紐約,人們仍然能把孩子送到由海外法國人建立的中學(Lycée),讓他們的孩子在那裡獲得法語教育,以及法國大學的學士學位(baccalaureat)。英國和法國本地都沒有這樣的學習外國文化的機構,也沒有感覺到有這樣的需要。所以,也很難想像這樣的文化機構在當地會是什麼樣子。而英國人或是法國人來美國生活時,不是因為他們覺得我們的文化更優秀,最初也不是因為覺得美國更開放、更有活力(晚近時期持有這樣看法的人開始多了起來),更有可能是因為美國提供的經濟方面的機會較多。
當美國人去歐洲生活時,他們往往希望過一種更豐富多彩、更有內涵和更有文化的生活。他們是否找到了這樣的生活,這仍然沒有答案。二十世紀移居國外的美國人,雖然差不多就終身定居在歐洲,但直到最後他們也仍然是遊客而已。其中最顯赫的是傑洛德和莎拉.墨菲夫婦,他們成為幾乎所有「迷惘一代」人士的東道主。美國作家們給我們留下一個印象,似乎他們在歐洲的日子不過是在不停地飄來飄去,葛楚德.史坦可能是一個例外。伯納德.貝倫森在他位於義大利托斯卡尼的別墅中,享受了二十世紀最愜意的移居生活,但這還不能說他已經完全融入了歐洲人的生活。所以,即使說他不是一個旅遊者,但歐洲對他也只不過近似於一個旅遊者的停留地。
(本文轉載自約瑟夫.艾普斯坦之書《勢利》,中文譯本由博雅書屋出版)
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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