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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萬象/求職者 網路言行得當心
【經濟日報╱編譯/余曉惠】 2011.08.08 03:49 am
企業徵才徵信調查項目又多一個來源:社群網站。
(路透社)
企業徵才時,向來大多從犯罪前科、信用報告或在Google、LinkedIn上等資訊,瞭解求職者的過往,作為錄用的參考依據。如今徵信調查的項目又多一個來源:社群網站。
成立一年的社交情報公司(Social Intelligence),專門搜尋求職者過去七年來在網路上的言行,除了專業事蹟和行善紀錄,也留意特定的負面資訊,如語帶種族歧視、有藥物濫用紀錄,張貼過度暴露的照片、簡訊或影片,公然展示武器或炸藥或參加暴力活動等。
社交情報執行長德魯克(Max Drucker)說:「我們不是偵探。我們蒐集的一切是今日網路上公開可得的資訊。」
社交情報去年秋天曾引來聯邦貿易委員會(FTC)的關切,但後來經裁定符合公平信用報告法規範。儘管如此,提倡隱私權的人士還是質疑,這種作法等於開放雇主逕自一窺與求職無關的個人資訊。
哪些資訊會影響求職?德魯克說,某個有希望爭取到工作的求職者,曾利用分類廣告網站Craigslist搜尋一種常被濫用的止痛藥,最後與工作擦身而過;另有一名女性求職者曾在相片分享網站放上裸照,失去進入某家醫院的機會。
曾有求職者因加入Facebook上名為「我身為美國人,不應該得按1進入英文語言服務」的團體,結果被質疑是否「討厭不講英文的人」。
德魯克說,調查時會依據聯邦雇用法案將宗教、種族、婚姻狀態、性向、身體缺陷等資訊移除,而且調查前得先取得求職者同意,若發現不利資訊將告知被調查人。
儘管如此,華府電子隱私資料中心(EPIC)總裁羅騰伯格認為,就算雇主被賦予蒐集與工作專業相關資訊權力,還是不應該從一個人私下生活表現做評斷。
德魯克說,調查到的負面資料中,來自Facebook、推特和MySpace等社群網站的不到三分之一,多數都是網路上深入搜尋的結果,例如部落格留言,在較不知名網站的貼文,以及奇摩用戶集團、電子商務網站、佈告欄甚至是Craigslist 的紀錄。
相片和影片則多半為人們自己上傳或被標記的內容,主要來自Facebook、YouTube和Flickr、Picasa等。目前來看,相片或影片比較容易讓求職者惹上麻煩。
羅騰伯格警告,雖然不少網站和應用程式與使用者之間訂定「使用條款」,但若是像Facebook這般屢次更改隱私設定,個人隱私就可能在不經意間成了公開資訊。
(取材自紐約時報)
【2011/08/08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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