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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01

赴美之外國人須知法律常識文章之七十九:車拋錨應停原地,別擅自推車;因為移動車子會: 1. 影響車禍事故現場採證。2. 造成人車危險。3. 推車有時反而造成其他毀損,保險公司可能拒絕理賠。

原文網址: http://www.worldjournal.com/view/full_news/15790192/article-%E8%BB%8A%E6%8B%8B%E9%8C%A8%E5%81%9C%E5%8E%9F%E5%9C%B0-%E5%88%A5%E6%93%85%E8%87%AA%E6%8E%A8%E8%BB%8A?instance=top_rec

車拋錨停原地 別擅自推車
記者陳慈暉羅蘭岡報導 世界新聞網 北美華人社區新聞
September 28, 2011 09:00 AM

華裔曹女士26日行車經羅蘭岡Nogales街與60號公路閘口前,車子突然在中間車道拋錨熄火,推至最右線路邊,右後方車尾卻遭後方摩托車撞上。(記者陳慈暉/攝影)

slideshow 華裔曹女士26日下午2時30分駕車至羅蘭岡Nogales街與60號公路閘口前,車子突然拋錨熄火,為避免阻礙交通,便將車子推至最右邊車道,隨後撥電話給開設租車公司的朋友李大衛,請他出車協助拖車,不料發生車禍,責任誰屬成為爭議。

曹女士在路邊等了約莫五、六分鐘,卻遭從Gale街左轉至Nogales街的摩托車,從右後方車尾擦撞,摩托車年輕男駕駛及車後座女友連人帶車衝上人行道,撞上路邊圍籬,摩托車因翻覆倒下熄火。

曹女士表示,她打電話求援的朋友還沒趕到,警察卻先到了,然後分別向兩肇詢問車禍案情,並做紀錄。

到場處理車禍的加州公路巡警局(CHP)巡警F. Toriz在為曹女士做紀錄時,一再詢問確認,曹女士在將車子推至最右線前在做什麼?為何要將車子推至最右線?

巡警F. Toriz說,車子拋錨應停在原地,報警後,警方會協助拖車。

曹女士友人李大衛則說,公路巡警向曹女士強調,移動車子也會影響車禍事故的現場採證。

另一加州公路巡警拉米瑞茲(Bince Ramirez)表示,行車途中車輛拋錨,駕駛人最好留在車內撥打911,等待警察前來援助、拖車,不要擅自下車或推車。

拉米瑞茲解釋,加州交通法規雖未明文規定,車輛拋錨時,駕駛人不可擅自下車或推車,但該局不建議這麼做,因為一來會造成人車危險,二來自行推動汽車有時反而會造成其他毀損,保險公司也可能拒絕理賠。

保險經紀林大衛表示,他也贊同加州巡警的建議,無論是車子拋錨或載運貨物掉落路面,都不宜擅自下車推車或撿拾掉落貨物,務必打911,等警察到場指揮處理。

林大衛說,汽車若是在洛杉磯縣公路(不包括地方道路)上拋錨,則可撥打399,請求免費拖車服務。

保險經紀張國興表示,若車輛拋錨嚴重影響交通,駕駛人在他人協助下推車至路邊,以紓解車流,在移動故障車輛前,最好以手機先拍攝現場照片,做為留證。

張國興說,車輛拋錨或擦撞的情況經常發生,駕駛人最好隨車準備照相機、可拍照手機,或裝設最新的行車影像紀錄器,以備發生交通事故時,可進行完整記錄並留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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