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詆毀泰國王室 美公民判2年半
【世界日報╱曼谷8日電】 2011.12.09 11:34 am
泰國法院8日判處一名泰國出生的美國人兩年半徒刑,原因是誹謗王室。美國抨擊此判決「過分嚴重」。
高登(Joe Wichai Commart Gordon)帶著腳鐐出庭,成為一連串違反泰國嚴厲君主不敬罪法(lese majeste law)案例中,最新遭判刑的罪犯。維權活動人士表示,君主不敬罪法扼殺言論自由。
高登委任律師南巴表示:「高登決定不再上訴,但將要求王室赦免。」
55歲的高登5月造訪泰國時被捕,他被控在美國在網路上發表冒犯泰國王室的內容。
根據泰國君主不敬罪法,任何詆毀泰王、皇后、繼承人或攝政王的人士,恐面臨每項罪行最高15年徒刑。
美國總領事普拉特表示:「我們認為這個判刑太過嚴苛,因為他為自己的表達權遭判刑。」
【2011/12/08 世界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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