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國際觀的留學與海外工作
訂本站電子報:本網頁右側
精華區:本網頁右側
搜尋此網誌
2012-10-04
陳冠貴:如果你不是在公司當正職的譯者(in-house),而是到處接案的譯者(freelancer ),據台灣稅法,所得稅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代號及類別會是「9B 稿費及演講鐘點費」;一般上班族則是「50 薪資」(有少部分公司會開這項給譯者),以下說明這兩項在報稅時的差別(以100年度單身者為例)。
原文網址http://detectivestella.blogspot.tw/2012/10/1.html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較新的文章
較舊的文章
首頁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