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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8

外籍看護為何逃跑?在台外籍看護最初三個月,因扣掉貸款和仲介費,每月收入不到五千元。看護逃跑後每月「非法」工資是22,000元,她不需再償還貸款。法律規定外籍移工不能要求轉換雇主,也不能「自由」選擇雇主。若想要換頭家或工作,除了回國,沒有別的選項。等待下個雇主承接之前,也不敢奢望可以申請失業補助金。從事低薪卻超時的勞動工作、終日與老人或行動不便者為伍、不能隨意更換工作,即使年資再深也不能加薪、能力再強也無法從事其它工作或升遷。



http://twstreetcorner.org/2014/04/21/changchinfen-2/

本地的合法看護(台籍或中國籍外配)最希望照顧醫院內病人,因為不需要做家事,也有同伴可以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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