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修法/酒駕吊照 5年禁重考
【聯合報╱特派記者賴錦宏/成都報導】 2011.04.20 02:40 am
大陸今天將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把醉酒駕車「暫扣」駕照改為「吊銷」,且五年內不得重新考駕照;酒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將終生禁駕。這將影響不少夜間活動,大陸許多駕駛人擔心被「禁駛」,乾脆以「喝酒不能開車」為由「禁酒」 。
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1/6284434.shtml
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天將審議「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新法案明顯加強醉駕的處罰力度。這次修正,主要一併考慮到今年五月一日實施的中共新刑法,內容裡增加了酒駕行為的刑事處罰規定,也是為了與刑法修正案的精神銜接。
新修訂的中共刑法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不管情節是否惡劣、是否造成後果,都將按照「危險駕駛」定罪,處以拘役,並處一千元人民幣罰金(約合新台幣四千五百元)。
大陸現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除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駕駛證外,還處兩百元到五百元罰款(約合新台幣一千元至兩千五百元)。
但有中共人大常委建議,對醉駕入罪給予一定「過渡規定」,因為目前醉駕即入罪,大陸公職人員在犯罪後一般都會面臨開除公職的處分,「後果很嚴重」。
北京台商老周表示,大陸查酒駕很嚴,台商不能輕易以身試法。他表示,十幾年前,警察看到是「黑牌車」(外資),酒駕多能輕易過關;後來,一張台協會理事或監事名片,也能因「投資有功」輕罰了事。現在大陸抓酒駕多是異地辦案,例如天津的警察到北京抓酒駕,北京公安去天津抓酒駕,毫不留情面,抓到就重罰。
廣東林姓台商說,在大陸做生意喝酒免不了,現在台商大多會帶司機出門,不然就叫計程車回家。他表示,台商酒駕情況不多,他不會因新法就減少應酬或喝酒。
【2011/04/20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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