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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2

亞洲週刊:國際詐騙集團運作模式 台灣電信詐騙借道東南亞 .龍克廉

台灣電信詐騙借道東南亞 .龍克廉

菲律賓將台灣籍嫌犯遣送中國大陸,引發台菲外交風波,背後則牽扯出複雜的國際詐騙集團運作模式,台籍嫌犯主導的電信詐騙集團,將基地設在成本低廉的東南亞國家,詐騙台灣及中國大陸民眾。

http://www.yzzk.com/cfm/Content_Archive.cfm?Channel=bn&Path=363034051/15bn1.c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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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詐騙最早期始自於台灣,很多人都有被騙的經驗,後來由於被騙的人多了,大家傳承、交換經驗,對騙局防範的意識相對加強,台灣的詐騙集團首腦於是轉進中國沿海一帶,結果發展出跨國模式。

這個模式就是把機房(Call Center)設在一處,然後跨越國界行騙,一旦出事之後,由於犯罪行為人、犯罪行為地、犯罪結果地、受害人不在一處,增加了執法人員辦案的複雜性與證據蒐集的難度。

但是海峽兩岸於一九九八年六月簽訂「司法互助協定」,在兩岸執法人員合作之下,破獲了不少大案,逼得這些電信詐騙集團不得不離開大陸,結果移到了更理想的地點——東南亞。

因為電信詐騙的市場仍然以有錢的台灣人與人口眾多也越來越有錢的大陸人為大宗,把機房設在東南亞,等於更進一步把操作中心與受害者區隔,增加執法人員的難度。

東南亞國家裏,新加坡執法甚嚴,營運成本相對較高,電信詐騙者生存機會小,寮國、緬甸通訊基礎差也比較封閉,閒暇時也無處可去,很難得到電信詐騙者青睞。

所以一開始時,電信詐騙「業者」是以泰國、越南為主要的投資場域。據估計,開設一個電訊詐騙操作中心,大約要投資一千萬台幣(約三十三萬美元),一組最少十人,加上先進的通訊、電腦器材,泰國、越南兩國的生活水平相對便宜,電信詐騙集團通常都是租下整棟豪宅進行操作,由電腦技術較強的台灣人主導,人力相對便宜的大陸人為輔,就成為跨國電信詐騙集團的基本架構。

台泰合作破詐騙案

不過,台灣刑事局當初已經研判電信詐騙業者會往泰國流竄,已先一步布局,果不其然,在二零零九年至去年底,通過與泰國方面的合作,破獲了二十一件電信詐騙案,共逮捕了一百七十一名台灣籍嫌犯,其中有七人被泰國法院以詐騙罪、妨礙金融秩序罪判刑二十年。

越南方面,去年也對電信詐騙業者進行大規模掃蕩,逮捕了一百六十餘人,其中台籍嫌犯有一百二十一人,全數送回台灣。

只不過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電信詐騙業者繼續轉進,又被他們找到更好的地方????菲律賓。這還引爆台菲之間的外交風波。

今年二月二日凌晨,台灣「駐菲律賓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李傳通連同兩位律師,帶著菲律賓上訴法院簽發的四張「人身保護令」,急沖沖地趕往馬尼拉國際機場,想要攔阻菲方將十四名台灣籍的詐騙嫌犯遣送往中國大陸,結果卻遭到菲方執法人員阻擋,李傳通急得跳腳,可是菲方人員就是不理,硬是把十四名台籍嫌犯遣送大陸。

菲未知會台代表處

李傳通本人二月九日下午在馬尼拉舉行國際記者會,指稱台籍詐騙嫌犯遭菲國移民局遣送大陸之事,菲國有關當局自始至終沒有知會代表處,完全違反並且不尊重外交行事守則。

李傳通在背景說明中指稱,從本案一開始,菲律賓政府及相關單位就沒有把事件的處理過程、進展知會駐菲代表處,代表處是通過「自己的管道」得知相關訊息,駐菲代表處跟菲國移民局聯繫了「無數次」,而且還提供了前述嫌犯經過公證的台灣護照影本,菲方完全清楚這十四名嫌犯是台灣籍,卻在未照會代表處的情況下舉行秘密聽證,第二天就以「無證件外國人」為由進行遣送。李傳通憤然地說:「這是不合法的,他們並非沒有證件的外國人。」

台方在事件發生後採取行動,將李傳通召回,宣布嚴審準備前往台灣工作的菲籍勞工,同時高分貝要求菲方正式道歉。

呂秀蓮不認同涉主權

菲方則並未示弱,在事發兩天之後由總統府發言人陳顯達、司法部長德利馬出面,指稱將十四名台籍嫌犯送往大陸是正確的決定,是為了維護菲律賓的利益,因為菲律賓不要成為「犯罪者的天堂」,而且把他們送往大陸,才能保證他們會受到適當的懲罰。

菲律賓駐台代表白熙禮甚至說:「把他們(嫌犯)送到中國其實幫了台灣一個大忙,因為這樣,台灣人就不敢再到菲律賓犯案了。」

台灣前監察院長王作榮忍不住發表了一些評論,他認為召回駐菲代表過於嚴重,這件事應該台、中、菲三方通過溝通私下解決,因為「菲律賓不會理你(台灣),高調要求道歉只會凸顯台灣不是一個國家」。

台灣前副總統呂秀蓮也跳出來說話,她認為整起案件是「不涉主權的跨國犯罪行為」,而且如果要是(嫌犯)真的遣送回台,台灣恐怕也無法可罰,最後還是只能釋放。她呼籲各界理性思考,不應意識形態化。

王作榮和呂秀蓮發表這種「長他人志氣」的說法,受到一些人批評。但是,他們的看法,在一定程度上卻是正確的。

菲律賓總統諾諾.阿奎諾三世為了緩和雙方緊張、僵持的情緒,派了他的親信,也是他公開名定為「排難解紛者(Troubleshooter)」的前參議員羅哈斯擔任特使,於二月二十一日抵達台灣「說明」菲方立場。

只不過台灣方面在羅哈斯啟程之前,就由行政院長吳敦義定下「菲方需公開道歉」的底線。結果,台方這種「無路可退」的高姿態,卻把自己逼進一個死角。

羅哈斯和台灣外交部長楊進添舉行冗長會談,甚至在獲得總統馬英九召見之後,都始終沒有鬆口道歉,引起台灣朝野一致不滿。菲律賓媒體則指出,羅哈斯行前與阿奎諾三世在馬尼拉總統府晤面,早已鎖定此行的底線是絕不道歉,焦點放在菲勞權益。

羅哈斯本人也在行前對菲國媒體表示,他前往台灣的任務只是解釋並尋求諒解,並非道歉,「諒解跟道歉是不同的」。羅哈斯並且強調,不會因要求台灣的諒解而讓步,他在二十二日回國之後也對媒體說,「台灣有尊嚴,菲律賓也有啊」。羅哈斯在三月十四日再次赴台,與馬英九會面。

阿奎諾三世本人則在二十三日在參加該國「人民革命」二十五週年紀念會回答記者提問時指出,菲律賓沒有必要就遣送台灣籍詐騙嫌犯前往中國之事向台灣道歉,「他們(台灣方面)要求我們道歉,但是我不認為有什麼需要道歉的情況,中國跟我們接觸,告訴我們有個犯罪集團,受害者是中國公民,我們逮捕了嫌犯,我們蒐集證據,我們是在送出一個訊息:菲律賓不是犯罪者的庇護所」。

那麼,菲律賓為什麼這麼篤定呢?

因為這個案件本來就是中國、菲律賓兩國之間的一項協同行動,證據、受害人、逮捕令都出自中國,所以菲律賓才表示把嫌犯送往大陸是「適當的作法」。

尤有甚者,菲律賓的高層人士也一致引述在此之前的另一個類似案件,振振有詞地說只有將嫌犯遣送中國,才能保證他們會受到指控、懲罰。

原來在遣送十四名台籍嫌犯往大陸的一週前,才發生了另個幾乎雷同案件。當時是台灣刑事局人員到菲國提供線索以及辦理類似案件的經驗,逮捕了包括十八名台灣人在內的二十八名電信詐騙嫌犯,結果上了菲律賓法庭之後,卻提不出確鑿的犯罪證據及受害人名單,菲國法庭只好釋放一干人。

菲國調查局再將他們轉送移民局,希望由移民局暫時羈押,但因為他們有合法旅行證件,也只好釋放,其中有十一人就跑回台灣,結果到了台灣僅被找去問話後就飭回。這就是為什麼菲律賓官員說,「這些人就算是送回台灣,也不會有事」。

呂秀蓮的說法,指的也就是這種狀況。一位熟知事件的人表示,菲方當時確實有「白忙一場」的感覺。

而這個狀況,恰好就是近幾年來,以台灣人為主導的電信詐騙集團轉往東南亞活動的主要原因之一。

嫌犯回台多數被釋放

菲律賓的生活水平比泰國、越南還低,因此「投資」成本低,且通訊條件並不差,但是執法人員卻相對腐化,更重要的是,電訊詐騙業者在菲律賓被捕之後,因為並沒有當地的受害人,幾乎都是以證據不足而獲得釋放,而這些台灣籍的嫌犯因為在海外所犯的非本刑三年以上罪行,回到台灣也不會有事。所以這次風波發生後,菲方才振振有詞說,「送到中國,才能保證他們受到懲罰」。

台灣電信詐騙集團已經像是變形病毒,越來越難對付,但也不是完全無法,最重要的就是各國及兩岸之間的協同合作,發展出一套整合蒐證、互助的操作方式,才能確實將不法之徒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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