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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1

赴美之外國人須知法律常識之五十二:「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防堵美國人境外逃稅,國稅局要全球金融機構簽署「外國金融機構協定」,提供美國籍客戶帳戶:收入、所得、資本利得。

第一篇原文網址:http://www.worldjournal.com/view/full_news/14410274/article-美海外追稅-緊迫釘人?instance=m1

美海外追稅 緊迫釘人
記者李淑慧台北21日電 世界新聞網 北美華文新聞、華商資訊
June 21, 2011 06:06 AM

美國政府追稅,追到台灣的金融機構。據本報系經濟日報報導,美國政府要求台灣金融機構,必須在明年底前與其簽合約,清查旗下是否有美國籍客戶,並將其收入資料提供給美國國稅局。

若金融機構不願意與美國政府簽合約,未來業者到美國投資,所有利息收入、資本利得都將被課30%的懲罰性稅負。

這項新規定恐引起台灣金融業個人資料大地震,包括銀行、保險、證券、投信公司,都無法置身事外,銀行公會、壽險公會都成立專案小組研議如何因應美國新規定。

美國「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將在2013年元旦上路,此法案主要為了防堵美國人透過境外逃漏稅,因而美國國稅局跳過國外主管機關,直接要求全球金融機構簽署「外國金融機構協定」,要求業者提供具美國籍客戶的帳戶資料,包含收入、所得、資本利得的全面揭露。

這項規定讓台灣金融機構非常為難,基於個人資料保密,金融業者無法提供客戶資料給美國政府,但美國使出懲罰性課稅來威脅。

業者說,美國資本市場實在太大,根本不可能不去投資,如果被課30%的稅負,對投資收益傷害相當大。

美國FATCA新規定生效時點是2013年元旦,金融業者指出,除非做好永遠不去美國投資的準備,否則在2013年前,金融機構必須跟美國國稅局簽妥合約。

美國的稅制是「從人主義」,不論在國內外的所得都要課稅。2009年起美國政府監控海外帳戶態度轉趨積極,曾下令擁有美國籍者,必須誠實申報美國境外金融資產,否則最高將被處罰逃稅額50%的罰金。

美國國稅局早規定,海外存款、證券、共同基金或退休金帳戶超過1萬美元者,均須申報。2009年8月,瑞銀集團在美國要求下,供出4450位美國富豪逃稅名單,引起舉世重視。


第二篇原文網址:http://www.worldjournal.com/view/full_news/14410276/article-%E5%8F%B0%E6%A5%AD%E8%80%85%EF%BC%9A%E5%B0%87%E8%AB%8B%E5%AE%A2%E6%88%B6%E7%B0%BD%E5%90%8C%E6%84%8F%E6%9B%B8?instance=iNews

台業者:將請客戶簽同意書
記者李淑慧台北21日電 世界新聞網 北美華文新聞、華商資訊
June 21, 2011 06:02 AM

美國政府要求台灣金融機構提出美國籍客戶的財產資料,恐與台灣的個人資料保護法相衝突。金融業者表示,兩邊的規定都必須兼顧,將請客戶簽署同意書,如果客戶不同意提供資料,恐成為「拒絕往來戶」。

美國政府的這項新規定對於私人銀行影響最大,因為私人銀行客戶都是高資產階級,具有美國公民身分、持有綠卡者可能不在少數。如果銀行要提供客戶財務資料給美國國稅局,可能嚇跑不少客戶。

業者私下表示,美國政府為了追稅,以脅迫的方式要求各國金融機構一定要與之簽約,行為很霸道,卻又不能置之不理。

業者說,為了因應美國的新規定,金融機構將必須耗費龐大的工程修改系統,並對所有客戶發出問卷,詢問是否具有美國籍;如果有的話,是否願意提供財務資料給美國政府。

美國政府要求,如果客戶不願意提供資料,金融機構必須關閉此人帳戶。業者也很頭痛,如果是往來很久的老客戶,如何叫他解約?在保險業部分,客戶已經買的保單,如何提前終止契約?

業者表示,實際的操作方式,必須等美國更多執行細節出來之後才知道。


第三篇原文網址:http://www.worldjournal.com/view/full_news/14410282/article-%E6%B5%B7%E5%A4%96%E8%BF%BD%E7%A8%85-%E7%BE%8E%E5%85%AC%E6%B0%91%E9%81%BF%E9%87%8D%E7%BD%B0-%E6%94%BE%E6%A3%84%E5%9C%8B%E7%B1%8D?instance=iNews

海外追稅 美公民避重罰 放棄國籍

編譯中心綜合報導 世界新聞網 北美華文新聞、華商資訊
June 21, 2011 06:04 AM

賓州的工業化學家辛蒂30多年前去德國工作和居住,在德國已經繳稅,但沒有向美國報稅,結果被美國國稅局(IRS)罰款4萬2000元,相當於她八個月拿回家的總收入。她對這種「可惡的」對待非常憤怒,以至在三個月前放棄美國公民身分。可能有越來越多美國人像辛蒂一樣,放棄美國國籍。

金融時報報導,美國國會為打擊美國公民的海外逃稅而制定的「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簡稱FATCA),將於2013年元月生效,許多住在國外的美國公民將受到影響。FATCA要求世界各國銀行交出美國公民的金額5萬元以上帳戶的資料,否則面臨美國的懲罰性課稅。

該法案企圖在未來十年內追回超過80億元的海外逃稅(有人認為逃稅金額遠遠超過此數),但也可能累及許多美國公民,他們不知道自己已觸犯法律。

FATCA還將影響那些有意不報稅,或無錢聘請專業人士報稅的美國人(每份報稅費用約2000元)。

被迫或主動交待沒有報稅的人,將面臨嚴重的懲罰。辛蒂之類的自願坦白者,罰款為其帳戶總額的五分之一。根據IRS今年2月推出的「最後一項」坦白計畫,自願坦白者的罰款已提高至帳戶總額的四分之一。

但本月初IRS悄悄在其網站裡做出一系列讓步。對住在海外的美國公民沒有報稅的罰款降低至帳戶金額的5%,但住在英國或香港的有海外收入的美國公民可能不在此列。

對FATCA的擔憂已經擴展至其他一些美國人,許多人擔心外國銀行為了避免被美國政府罰款,而關閉美國公民的帳戶。這是導致辛蒂放棄美國公民身分的另一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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