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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訊
中華民國四十二年創刊
中華郵政臺北誌字第1021號
第1327期
中華民國一○○年九月三十日出版
僑光社/台北 由華僑救國聯
合總會代辦之各種僑生獎學金,
自即日起至10月底開放申請。
根據此項獎學金辦法規定,
每名得獎人可得新台幣5千元,
凡在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大學
部(不含研究所)肄業,並確
係海外保送,或港澳考取,或
自行來台介考有案之僑生,具
備下列條件者,均得向僑聯總
會申請:
1.上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
75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
2.黃天爵先生、謝俊夫人伉
儷獎學金,規定上學年度學業
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操行及
體育成績均乙等以上。
3.本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
獎學金者。
申請手續是:申請僑生應在
十月底前,詳填申請表,連同上
學年度學行成績單,送請肄業學
校審查後,彙送僑聯文教基金會
辦理,逾期者不予受理。
辦法中規定名額分配原則是:
1.按各校申請合格僑生人數
與應分配獎學金總數計算各校
應配名額,配額未達一名之學
校仍配予一名。
2.依照各項獎學金名額,以
學業成績順序,平均分配。
3.獎學金原定之優先或限定
條件(如科系﹑僑區﹑籍貫
等)分配時應先予考量,如未
能達到其限定條件,可以保障
名額方式處理。
4.分配後申請僑區中如發生
未獲分配之情事,應為其設定
保障名額一名分配之。
5.全部分配名額如與分配總
額不符時,應以學業成績為標
準調整之。
各項僑生獎學金由文教基金會
審查通過後,預定於12月頒發。
獎項中,彥棻文教基金會將
優先分配就讀法律﹑經濟﹑統
計﹑合作﹑教育等科系,每一
科系優先名額最多三名,其餘
不分科系。黃天爵先生、謝俊
夫人伉儷基金會之獎學金優先
分配於經濟學系﹑中國文學系
就讀僑生。韓華孫培坦先生之
獎學金優先分配韓國僑生,如
無則按績優順序分配。紀念聶
灼垣先生夫人清寒獎學金優先
分配台灣大學及中興大學清寒
僑生。紀念徐懋元先生之獎學
金優先分配音樂系、藝術系僑
生如無則按績優順序分配。美
國楊昆山先生、林麗絲女士伉
儷、緬甸尹開泰先生、緬甸張
標材先生、緬甸張楠材先生、
模里西斯明翠中女士之獎學金
優先分配緬甸地區僑生。
相關資訊,同步發布於僑聯
總會網站(www.focat.org.tw
),只要進入該網站「各類獎
項申請辦法」,點選「僑聯文
教基金會代辦各種僑生獎學金
申請辦法」即可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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