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此網誌

2011-06-10

赴美之外國人須知法律常識之四十四:美國外籍學生申請畢業後實習與工作規定

摘要:

1. 在美國持學生簽證(F-1)的外籍留學生,於完成大學或研究所學業後(在課業結束前90天至課業結束後90天前),可申請學生實習(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OPT)身份從事與主修相關的工作。

2. 申請獲准後 CIS會發給工作授權卡(work authoruzation card),畢業生仍持學生簽證,並不改變簽證類別。

3. 學生如在實習期間又到學校求學,則該卡自動失效。實習期間,沒有工作的時間不能超過90天。

4. 實習期間可延長為最多共計29個月的STEM科系,係指:精算、應用資訊、工程、科技工程、生命科學、數學、軍事科技和物理學。其延長17個月的考慮,據了解是以往留美外籍學生從學生簽證轉換工作簽證的過程,總有一個空窗期(cap-gap)。工作簽證(H1-B)從每年會計年度起始日10月1日開始生效,但外籍留學生的學生簽證卻總在春夏時就失效了,在這段空窗期外國學生僅有居留權,沒有工作權,工作因而被迫中斷。17個月的延長,可將學生簽證延至10月份,方便此等專長之外國學生的工作銜接。


原文網址:http://epaper.edu.tw/e9617_epaper/windows.aspx?windows_sn=4700

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文化組
美國外籍學生申請畢業後實習與工作規定

維基百科(Wikipedia). "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Retrieved November 3, 2009 386期 2009-11-26

在美國持學生簽證(F-1)的外籍留學生,於完成大學或研究所學業後,若未能及時轉換成工作簽證(H1-B),也可申請停留在美國,以學生實習(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OPT)身份從事與主修相關的工作。OPT時間一般為12個月,但主修科學技術工程及數學(science, technology, engineering mathematics, STEM)相關科系者,可再申請17個月,總計OPT期間為29個月。

  OPT與工作簽證不同,OPT是美國政府賦予留美外籍學生畢業後免工作簽證但可工作的權利。學生在學業即將完成前或學成後(在課業結束前90天至課業結束後90天前)經由就讀學校推荐,自行向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處(United State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CIS)提出申請,一經批准,即可在繼續持學生簽證(F-1)的情況下,從事與所學領域相關的實習或工作。此項申請必須通過就讀學校的審核。學校審核標準是:擬實習工作與所學領域相符且程度相當;該實習或工作經驗能幫助瞭解所學,使學問與實務相輔相成。由於係由學生自行申請,也自行繳交象徵性的申請費,實習期間薪水高低非重點所在,雇主也不需事先公告實習缺額,負擔及承諾較少,也多願意提供實習機會,因此,申請及獲准並不困難,常被視為申請工作簽證前的準備或緩衝。申請獲准後 CIS會發給工作授權卡(work authoruzation card),畢業生仍持學生簽證,並不改變簽證類別。學生如在實習期間又到學校求學,則該卡自動失效。實習期間 沒有工作的時間不能超過90天。

  實習期間可延長為最多共計29個月的STEM科系,係指以下所列八大類之一:精算、應用資訊、工程、科技工程、生命科學、數學、軍事科技和物理學。其延長17個月的考慮,據了解是以往留美外籍學生從學生簽證轉換工作簽證的過程,總有一個空窗期(cap-gap)。工作簽證(H1-B)從每年會計年度起始日10月1日開始生效,但外籍留學生的學生簽證卻總在春夏時就失效了,在這段空窗期外國學生僅有居留權,沒有工作權,工作因而被迫中斷。17個月的延長,可將學生簽證延至10月份,方便此等專長之外國學生的工作銜接。此外,在申請延長未獲准前,學生可自動有180天的延期。

在實習期間,畢業留學生另覓工作機會並申請工作簽證。申請工作簽證,就要由雇主申請,要繳交一些費用,包括申請費、保證費、以及訓練費用(目前是1500美元,但員工25人以下減半,教育或研究機構免繳),要快速辦理(premier processing,原則為15天內快速辦妥)時,另有快速處理費。此項申請,雇主常會請律師處理。目前每年工作簽證核給限額是65,000名。

譯稿人:張曉菁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Wikipedia). "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Retrieved November 3, 2009 from http://en.wikipedia.org/wiki/Optional_Practical_Training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